【资料图】
5月17日,福州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3年第四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县辖区两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其中,樟[2023]拍04号位于丹云乡翠云村,土地用途为商服-旅馆用地(酒店)、公服-公园与绿地(防护绿地);用地面积48994O㎡(73.49亩);容积率≤1.1;建筑密度≤38%;绿地率≥25%,建筑限高≤36米,西侧建筑≤24米;出让年限:商服40年。该地块拍卖起始价830万元,竞买保证金200万,每次加价幅度20万。
该幅宗地竞得人整体经营比例不得低于商服用地建设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其余部分建筑均可分割、销售、转让;且竞得人应在交地后6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樟[2023]拍05号位于赤锡乡石梯村,土地用途为工业一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交通-城镇村道路用地;用地面积28056㎡;0.9≤容积率≤3.0;建筑密度≥40%;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30米;出让年限:工业40年。该地块拍卖起始价430万元,竞买保证金86万,每次加价幅度5万。樟[2023]拍05号宗地竞得人应在交地后6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以上2宗地均于2023年6月6日上午9:30时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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